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承担文电、会务、机要、督查督办、档案和信息、安全、保密、印章、综治、信访、计生、接待、政务公开、信息网管理、行政后勤管理及综合协调等工作;
拟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负责组织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工作;
承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业务日常工作、安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电话:0372-2130980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环境应急管理科)
负责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规范、计划和方案的组织落实,督察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承办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相关工作;
负责全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调度、协调处置和预案管理、风险评估、应急演练等工作;
组织编制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开展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
办公电话:0372-2130881
综合科
组织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
起草和审核综合性会议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报告、讲话;
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组织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
承担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指导排污权交易工作;
牵头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办公电话:0372-2130962
人事科
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有关工作;
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0372-2131020
法规科
承担有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起草等相关工作;
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工作;
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和法治宣传教育;
承担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承担行政处罚和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
牵头落实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
参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牵头协调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办公电话:0372-2130916
财务审计科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及方向和项目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财务管理、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工作。
办公电话:0372-2131016
宣传教育科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组织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审核和发布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舆情收集管理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性评选表彰工作。
办公电话:0372-2130902
自然生态保护科
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
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创建;
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
监督自然生态破坏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
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0372-2130920
水生态环境科
负责全市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市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水功能区规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县(市、区)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
依法确定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
参与指导农业面源水污染治理工作;
参与南水北调水环境保护工作;
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办公电话:0372-2131069
大气环境科(应对气候变化科)
负责全市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对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
组织拟定并监督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对政策措施,依法确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指导落实相关政策、规划、规范;
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会同气象等有关部门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
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承担落实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与低碳发展政策及宣传工作;
承担国际履约相关工作。
办公电话:0372-2131012
土壤生态环境科
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组织指导农村环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和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
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办公电话:0372-2131138
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组织实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相关政策、规划、方案及规范;
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重金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负责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全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
落实拟订全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相关政策、规划;
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组织辐射环境监测,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负责核技术利用项目、伴生放射性矿、电磁辐射装置和设施的辐射安全及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
负责辐射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管理工作;
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等的监督管理;
组织编制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办公电话:0372-2132006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审批服务科)
承担全市政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管理工作;
负责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负责市民之家生态环境窗口的运行管理。
办公电话:0372-2131010
科技监测科
组织落实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制度和规范;
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
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负责监测数据核查相关监管等工作;
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落实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的设置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落实国家、省生态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拟订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组织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技术发展规划,协调组织实施重大环境科技计划项目及技术工程示范;
加强“智慧环保”建设,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信息规划及信息网建设工作;
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办公电话:0372-2131013
移动源污染监管科
组织拟订大气移动源污染防治政策、法规、规章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承担机动车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负责机动车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对大气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实施监督管理。
办公电话:0372-2130827
直属机关党委
协助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局党组党务日常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导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女等群团工作;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党风廉政建设;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372-2130930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办公电话:0372-213129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