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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安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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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时间:2024-03-14 来源:

安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贯彻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统一负责市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市生态环境局的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负责地下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执法工作;负责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执法;负责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负责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负责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破坏自然生态系统水源涵养、生物栖息和防风固沙等服务功能和损害生物多样性的行为。

2、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执法事项和所辖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价等职责。

3、协调强化督查、交叉互查、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建立执法联动机制。

4、负责组织开展污染源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5、参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以及突发环境事件违法行为调查执法工作。

6、负责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7、在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下,会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相关机构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开展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跨部门生态环境联合执法。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372-2131178

 

 

安阳市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技术管理中心

 

1、承担全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和推广;

2、建立和维护全市固体废物管理网络信息系统;

3、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和废弃的危险化学品、重金属和废弃电子产品管理人员的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

4、组织开展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管理技术咨询;

5、参与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处置协调工作;

6、开展对危险废物初步监测分析工作;

7、协助处置突发性危险废物污染事故;

8、协调危险废物鉴别工作;

9、开展我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国际条约的履约活动及其他相关国际合作交流。

办公电话:0372-2130726

 

 

安阳市生态环境应急投诉受理中心

     

    1、负责市级“12369”环保举报热线接听工作,依法受理、登记、转办、催办和回复环境污染举报事项;

2、负责“12345”市长热线、市长信箱等转办件的受理、转办、催办及回复工作;

3、承担上级交办举报件的转办、催办,并向上级交办部门报告交办件的办理结果;

4、承担环保举报数据的研究、分析、汇总工作;

5、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工作;

6、承担环境应急业务技术指导;

7、参与环境信访工作;

8、承担上级生态环境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0372-2130820

 

 

安阳市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

 

1、承担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监测、辐射污染源、电磁辐射监测工作;

2、承担全市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工作;

3、为全市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4、开展核与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核技术应用监管相关的技术工作;

5、接受辐射工作单位委托,开展辐射项目的监测工作;

6、参与我市土壤、饮用水源放射性监测工作;

7、为辐射环境、放射性废源和放射性废物、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办公电话:0372-2130801

 

 

安阳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

 

1、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2、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及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规划相关技术工作,为生态环境行政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掌握生态环境科学技术动态,收集、整理生态环境科技信息,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提供科学研究和技术保障;

4、组织开展大气环境容量、水环境容量、土壤修复技术、自然生态保护、废气、废水、噪声控制技术、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等研究;

5、针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开展有关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研究,参与我市生态环境工程项目的技术论证;

6、组织开展防治污染与生态破坏工程技术研究,参与污染事故的技术仲裁等技术保障工作;

7、负责建设项目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技术、新方法的研究及技术服务工作;

8、承担市级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技术评估工作,并承担其它与环境管理有关的技术评估工作;

9、参与我市重大项目的环保技术论证,为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

10、协助管理部门开展环评单位管理及质量考核,全市建设项目环评与环保验收专家库系统建设和管理;

11、积极开展国际国内生态环境保护、清洁生产、污染防治技术合作与交流;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372-2130610

 

 

安阳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机动车污染防治监控中心)

 

1、对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建设与运行进行技术指导;

2、负责对全市重点污染源排污情况进行实时监控;

3、承担调度、汇聚、整理、分析和流转全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实时信息、统计信息工作;

4、对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技术指导;

5、开展生态环境信息技术研究、培训和交流工作;

6、负责向省生态环境厅、市委市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区)提供有关环境信息;

7、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信息网络建设运行与维护工作

8、贯彻执行上级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的政策、法规;

9、承担全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监测工作;

10、落实对超标机动车的限期治理和复检工作;

11、负责机动车清洁能源推广应用;

12、指导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行业业务管理;

13、负责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及运行;

14、参与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信访的调查、处理工作;

15、参与办理有关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提案。

办公电话:0372-213068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