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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安政〔20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要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现就我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为底线,全面审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资源环境面临的战略性问题,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以下简称“两高”)盲目发展,强化区域空间生态环境管控,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建设美丽安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保护优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持续优化发展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分类管控。根据我市生态环境功能、自然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聚焦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和主要保护目标,以管控单元为基础,实行差异化空间管控,精准施策,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市级统筹、上下联动、区域流域协同,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信息共享体系及成果应用机制。

  ——坚持动态更新。根据省级成果管理机制,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实施、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变化、生态保护红线调整,以及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等情况,对“三线一单”相关内容进行动态评价和更新。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两高”的发展得到遏制,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到2035年,建立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产业、能源、运输和用地结构得到全面优化,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改善,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实现良性循环,全面实现美丽安阳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主要内容

  (一)划分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相关要求,划定全市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实施分类管控。为确保政策协同,划定的各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数量、面积和地域分布依照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空间格局、约束性指标等调整确定。

  ——优先保护单元。优先保护单元指具有一定生态功能、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突出空间用途管控,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依法禁止或限制有关开发建设活动,优先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较大、污染物排放强度相对较高的区域。主要推动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一般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生态环境状况得到保持或优化。

  (二)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基于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要求,从优化空间布局、管控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提出管控要求,分类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遵循全省“1+3+4+18+N”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的基础上,建立我市“1+9+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9”为县(市、区)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N”为县(市、区)环境管控单元下细分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三、实施和应用

  (一)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强化“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与相关规划的衔接,将其作为产业布局、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的重要依据,尤其是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重点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风险管控等工作的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强化其在生态、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环境管理中的应用,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强化“三线一单”管理平台应用和共享。依托河南省“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平台建设,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并将成果数据上传全省统一平台。研究集成生态环境大数据,用大数据助推科学决策。认真落实省级总体要求,在数据更新维护、共享交换上做好支撑保障,实现“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系统共建共享。

  (四)实行动态更新。市生态环境局原则上每5年组织一次全市“三线一单”实施情况评估,充分听取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提出的更新调整意见,依据评估情况编制“三线一单”更新调整方案,按规定报批发布。5年内因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生态环境质量目标、生态保护红线及国土空间规划等调整,“三线一单”内容需要更新调整的,按程序报批后及时更新。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好省市县联动、部门联合的作用。市生态环境局要统筹协调全市“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宣传工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应用和完善;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体责任,负责对本区域内“三线一单”的落地和监督管理,将“三线一单”作为综合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前提条件,确保本区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加强政策指导和工作保障。市生态环境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完善相关政策,及时解决“三线一单”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要组建长期稳定的专业技术团队,落实工作经费,切实保障“三线一单”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平台应用及维护等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推动“三线一单”数据共享应用,促进环境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便利化。

  (三)加强宣传培训和应用总结。及时向社会公开“三线一单”成果和评估结果等信息,扩大公众宣传与监督范围,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不断完善。结合管理需求及工作推进情况,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培训,推广应用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总结应用成效,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管控作用。

  2021年6月29日

  主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