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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实施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的通知

时间:2021-10-29 来源: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和省气象部门预测,自10月29日起,我市将经历一轮重污染过程,为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排放,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从10月29日0时起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众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4、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1、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2、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倡导机关事业单位节能减排,尽量减少使用公务用车。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1、钢铁企业:
安钢股份在不过度喷氨的前提下(氨逃逸在线数据较10月1日至23日日均值不得增加),每日污染物在线排放总量不得超过7.5吨。
亚新钢铁允许1台烧结机、1座高炉正常生产,其他烧结机、高炉停产,在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得超过26炉。
绩效分级为B-的钢铁企业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超过30炉,2台烧结机的停产1台,1台烧结机的限产30%以上(以减排清单数据为准)。
绩效分级为C级的钢铁企业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超过26炉,2台烧结机的1台停产,允许生产的1台烧结机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停产;1台烧结机的,停产。
绩效分级为D级的钢铁企业每座转炉(电炉)日出钢数不超过22炉,烧结机停产。
独立球团企业停产。
2、铸造用生铁企业:
绩效分级为B级的安钢永通球墨铸管1台烧结机停产,每日污染物在线排放总量不得超过10月24日至27日的日均排放量;鑫源钢铁烧结机、球团每日22时至次日6时停产,每日污染物在线排放总量不得超过10月24日至27日的日均排放量。绩效分级为C级的铸造用生铁企业烧结机、球团每日22时至次日10时停产,每日污染物在线排放总量不得超过10月24日至27日的日均排放量。绩效分级为D级的铸造用生铁企业停产,停止运输。
所有钢铁、铸造用生铁企业的球团、石灰窑工序与烧结机同步停限产,高炉降低生产负荷;要提前做好煤气平衡,严禁煤气违规放散;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采用活性焦治理工艺的,要保持连续运行。
3、焦化企业:
绩效分级为A级的实施自主减排,其他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延长至36小时(河南鑫泰能源有限公司、河南省顺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炉体保温措施,最大限度减少能源消耗)。所有焦化企业每日污染物在线排放总量不得超过10月24日至27日的日均排放量。
4、水泥熟料、水泥粉磨站、铸造、铁合金、氧化锌、耐火材料、砖瓦窑、陶瓷、石灰窑企业:绩效分级为A级和绩效引领企业自主减排,绩效分级为B级的企业每日污染物在线排放总量较10月1日至23日日均值减排50%,绩效分级为C、D级和非绩效引领企业停产。
5、骨料生产、石料开采、沙石料厂等企业和矿山修复项目停产停工。
6、其他企业严格按照《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橙色预警(II级响应)应急减排措施执行。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
1、每日22时至次日10时,钢铁、焦化、火电、平板玻璃、煤制氮肥企业和其它行业的A级和绩效引领企业,以及物流运输企业禁止国五及以下柴油(含燃气)货车进出厂区(保障民生、防疫物资、安全生产及新能源车除外)。
2、水泥熟料、水泥粉磨站、铸造、铁合金、氧化锌、耐火材料、砖瓦窑、陶瓷、石灰窑企业中的B级企业,全天禁止国五及以下柴油(含燃气)货车进出厂区。C、D级企业和非绩效引领企业全天禁止柴油货车(含燃气)运输(保障民生、安全生产和新能源车除外)。
3、骨料生产、石料开采、沙石料厂等企业和矿山修复项目停止公路运输。
4、除应急抢险和供暖工程外,渣土运输和商砼等建筑物料运输车停止上路行驶,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停止使用。
(三)面源减排措施
1、除应急抢险、供暖工程外,各类施工工地和拆迁工地要停止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
2、露天渣土、料堆全部严密苫盖。
3、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当空气湿度小于70%且气温高于3℃时,要增加吸尘、清扫、洒水、喷雾等扬尘防治作业频次;当空气湿度大于70%或气温低于3℃时,停止洒水、喷雾、湿扫作业,增加吸扫作业频次。
4、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焚烧秸秆、垃圾、枯枝落叶、杂草等。
5、严禁销售、运输、燃用散煤,确保“散煤清零”。
6、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监督。
四、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减排要求,对工业源、移动源、面源逐一细化减排措施,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监管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各项管控措施可操作、可落地、可核查。
2、要加强监管。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要应用企业在线、视频监控、门禁系统和无人机等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对重点企业落实驻场监管,施工工地落实“三员”管理,确保各项管控要求落实到位,对不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的依法查处。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每日17时之前,将当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报市攻坚办。
3、要强化督查。市委市政府督查组要把这次应对污染过程各项减排措施纳入重点内容进行督查,监督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落实到位。对减排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作为典型问题及时上报。对管控不到位、后果严重的,对负责监管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4、要加强宣传。各新闻媒体要通过电台广播、电视新闻、电视滚动字幕和互联网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本次预警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