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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引热入安”长输供热管网项目(安阳段)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关于安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引热入安”长输供热管网项目(安阳段)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


安环然表〔20211

 安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91410500MA45DG29XU)上报的由河南华茂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安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引热入安”长输供热管网项目(安阳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收悉。该项目审批事项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引热入安”长输供热管网项目(安阳段)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涉及龙安区和殷都区,建设4段管网和1座隔压换热站。本项目热力管线总长度23.41km,除穿越南水北调一级保护保护区段架管道桥敷设,其余均为地埋式穿越南水北调管道桥桥墩占地面积550 m2,阀门井占地面积350 m2,隔压换热站占地面积4.2871 hm2,即永久占地面积4.3771 hm2本项目总投资1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237.066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12%

二、经审查并结合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关于引热入安长输管线工程跨越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安阳段工程路径方案意见的通知》(中线局总工办〔202175号)、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引热入安”长输供热管网项目(安阳段)穿越四水厂大坡村地下井群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批复》(安政文〔202164号)、安阳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关于《“引热入安”长输供热管网项目(安阳段)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审查意见(安环科审〔202110号)和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殷都分局和龙安分局关于该项目的初审意见该《报告》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批准该《报告》,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三)项目污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生态环境。项目施工占地破坏植被,造成水土流失、生态破坏,减少区域生物量,扰动区域动物生存环境等生态影响。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及评价提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于表土剥离,施工结束后及时回填覆土、恢复植被控制作业面积并采取防尘布覆盖、砌干砌片石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单位应严格按照土地复垦及水土报告相关要求落实生态恢复措施,保证生态恢复数量和质量。

2.废气。施工期应加强扬尘、机械车辆尾气等的管控,采取设置围挡、洒水抑尘、施工车辆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等措施严格落实施工场地管控要求,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3.废水。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清管试压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施工废水(主要为工作坑涌水)输送至施工营地内沉淀池用于车辆冲洗,多余部分经临时管道排至二级保护区外的自然排水沟,自然沉降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试压废水用于附近农田灌溉,位于南水北调一级和二级保护区内的管道试压废水经临时管道排至二级保护区外的自然排水沟,自然沉降后用于附近农田灌溉,市区管网(全部位于安阳四水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试压废水经临时管道引至附近道路雨水管网;长输管网的清管废水直接在鹤壁市热电厂源头排至附近自然排水沟,用于周边农田灌溉,市区管网排水经临时管道引至附近道路雨水管网;各施工营地内采用移动式生态厕所,生活污水由当地村民拉走用于农田施肥不外排。《报告表》认为,在采取评价提出的措施后,项目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隔压换热站采用无人值守方式,不设办公室和值班室,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4.噪声。项目施工期应采取设置施工围挡和移动式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注意运输道路选线等措施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隔压换热站水泵,应采取水泵置于密闭厂房内且设置为半地下式,以及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进行治理,隔压换热站四厂界昼、夜间的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工程弃方委托有运输资格的单位运往指定的渣土场,建筑垃圾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运营期生活垃圾依托管网沿线现有垃圾箱收集和城市环卫系统处理,除污器过滤的杂质采用垃圾袋收集后送往周边生活垃圾中转站,废矿物油采用铁桶收集,及时运往益和热力中心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换热站内存储。

6.本项目建设内容中的长输供热管网穿越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一级、二级保护区,隔压换热站和部分管网位于安阳市四水厂大坡村地下井群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你单位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所提要求,不在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施工营地,各类废水、废物均运至保护区范围外处理及排放,管网实施测温泄漏监测,穿越南水北调一级、二级保护区两侧边界和安阳四水厂二级保护区两侧边界均设置截断阀、泄水口和泄水阀,跨越南水北调管道桥设置导流沟等措施。你单位应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保证《报告表》所提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

7.你单位应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如果国家、省、市颁布污染防治新的排放标准和政策,你单位应执行新的排放标准和政策,并加强环境管理,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六、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021年10月12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2-5389211  

传真:0372-5389211  

通讯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明大道东段(455000)市民之家B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