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环办〔2021〕82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矿山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审批工作,我厅组织修订了矿山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现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和环境管理要求如有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按新的规定执行。
附件 河南省矿山采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修订).pdf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