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安阳市人民政府

首页> 专题专栏 > 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河南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批9件)

时间:2022-01-05 来源:
河南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批9件)







(第2批      2022年1月5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410500000000202112300005龙安区彰武办事处明信铸造有限公司管控期间晚上违规生产、冒黄烟、偷接别人的电,曾举报过,遭受到该企业老板的围攻,希望上级尽快解决。安阳市龙安区大气      经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彰武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现场核查,此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龙安区彰武办事处明信铸造有限公司,管控期间偷生产,此问题属实。
        2021年12月24日,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彰武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安阳市明信铸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应信访人要求共同现场核实,北厂房电烤箱烘烤模具有余温,违反管控,2021年12月31日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执法人员已对安阳市明信铸造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二)关于晚上违规生产、冒黄烟、偷接别人的电,曾举报过,遭受到该企业老板的围攻,此问题不属实。
      2021年12月24日应信访人要求一起与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彰武办事处工作人员全程现场共同查看,在查看过程中信访人与安阳市明信铸造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因以前买卖合同一事发生口角,企业负责人将信访人手机摔到地上,之后由信访人报警,警方及时赶到并已介入调查。
       2021年12月31日接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法制科群众信访举报转办件后,立即对安阳市明信铸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迹象,未发现冒黄烟,该公司使用的电是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管处的,未发现偷接其他用户的电。
部分属实     2021年12月24日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执法人员已对安阳市明信铸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取证,虽然其他工段未生产,根据烘烤箱烘烤模具有余温,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对该公司未按照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该企业在未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下,不得擅自生产作业。办结
2D410500000000202112300006龙安区彰武办事处明信铸造有限公司,管控期间偷生产冒黄烟、偷接别人电,曾举报多次,当地环保部门未给信访人答复。安阳市龙安区大气      经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彰武办事处工作人员对现场核查,此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龙安区彰武办事处明信铸造有限公司,管控期间偷生产,此问题属实。
        2021年12月24日,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彰武办事处工作人员对安阳市明信铸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应信访人要求共同现场核实,北厂房电烤箱烘烤模具有余温,违反管控,2021年12月31日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执法人员已对安阳市明信铸造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二)关于晚上违规生产、冒黄烟、偷接别人的电,曾举报过,遭受到该企业老板的围攻,此问题不属实。
      2021年12月24日应信访人要求一起与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彰武办事处工作人员全程现场共同查看,在查看过程中信访人与安阳市明信铸造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因以前买卖合同一事发生口角,企业负责人将信访人手机摔到地上,之后由信访人报警,警方及时赶到并已介入调查。
       2021年12月31日接到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法制科群众信访举报转办件后,立即对安阳市明信铸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迹象,未发现冒黄烟,该公司使用的电是安阳鑫龙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管处的,未发现偷接其他用户的电。
部分属实     2021年12月24日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执法人员已对安阳市明信铸造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取证,虽然其他工段未生产,根据烘烤箱烘烤模具有余温,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对该公司未按照执行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该企业在未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通知下,不得擅自生产作业。办结
3D410500000000202112300007林州市桂林镇兴泉村东边,山坡林地,安装太阳能破坏生态环境,并且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开采山坡,出售石头,山林严重遭到破坏安阳市林州市生态        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一)关于信访人反映的“林州市桂林镇兴泉村东边,山坡林地,安装太阳能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林州市桂林镇兴泉村东边,山坡林地,安装太阳能破坏生态环境”不属实。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位于桂林镇境内,林州市桂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施工建设的“林州市桂东光伏电力100兆瓦平价上网项目”,是安阳市重点项目,于2020年10月份开工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100兆瓦光伏组件阵列和升压站一座、拟占用林地144.3386公顷。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引孔27兆瓦、桩基浇筑25兆瓦、支架安装23兆瓦、光伏板安装8兆瓦。该项目2019年5月经林州市发展和改革委立项备案;2020年12月9日,该项目占用土地经河南省林业局审核同意,认定为集体宜林地,出具了《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豫林资许—临〔2020〕026号);该项目占用土地经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为“未利用地”,符合光伏企业发展条件。2020年6月,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林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审批文号为林环建表〔2020〕21号。经现场查看,该项目严格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进行建设,不存在破坏生态环境现象。(二)关于信访人反映的“在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开采山坡,出售石头,山林严重遭到破坏”的问题。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该问题不属实。该项目严格遵守林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分别于2021年10月29日至11月8日、11月16日至今,停止清表、引孔等施工工序,未违反管控施工;管控期之前,现场进行了场地平整,平整以后的弃石堆放于光伏阵列中间,该村及周边未发现外运和出售石头的现象。不属实     下一步,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相关项目严格执行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管控要求规范施工,加强物料覆盖、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措施,增加巡逻检查频次,确保不发生私挖乱采现象。办结
4D410500000000202112300008(*)内黄县井店镇杏园沟地下水、土壤污染严重,多年堆放生活垃圾,排放生活污水。之前举报过,清理不彻底,希望上级彻底解决,要求督导组核查时通知信访人,信访人积极配合。安阳市内黄县水,土壤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问题属实,其它不属实。内黄县井店镇杏园沟(庙上村段)1.7公里存有部分污水,主要是井店镇北街村的生活污水排放至该沟内,该沟附近的村民有向沟内倾倒生活垃圾的习惯。关于生活垃圾问题,内黄县井店镇政府于2021年6月与美丽家园保洁公司签订保洁协议,生活垃圾由保洁公司统一进行清运,村民生活垃圾不再向该沟渠内倾倒,关于之前举报过,清理不彻底的问题,经查询,2021年11月份,内黄县井店镇政府接到安阳市“转作风、提效能”办公室的交办问题后,井店镇政府第一时间进行了清淤疏通和垃圾清理。办结后和反映人进行了当面回访,反映人表示满意。井店镇政府已于2021年11月份对杏园沟(庙上村段)的陈旧垃圾进行了清理,由于该沟内生活垃圾是常年累积的陈旧垃圾,部分垃圾已经与土壤混合成为公路路基和村民住宅宅基,不能全部挖开清理。后续井店镇政府将因地制宜,结合沟渠两侧实际情况,清理杏园沟两侧陈旧垃圾。关于地下水已污染和土壤污染严重的问题,2021年12月30日,井店镇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杏园沟(庙上村段)最近的农用水井地下水和杏园沟(庙上村段)上下游2处土壤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地下水17个主要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标准;因土壤检测周期较长,结果尚未报出。部分属实       内黄县16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规划并进入审批程序,其中井店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项目管网覆盖井店镇南街村、东街村、北街村、杏园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至井六沟。目前项目初步设计、勘查、施工图设计已完成招标工作,预计2022年6月份开工建设,我县将加快项目推进,项目建成后可以彻底解决杏园沟(庙上村段)的生活污水问题。持续整改
5D410500000000202112300009安阳市文峰区万城华府A区1号楼1单元东户,海鲜串门烧烤油烟污染严重。安阳市文峰区大气      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12月31日,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光华路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赶往海鲜串门烧烤饭店进行核查,经核实,该饭店正在进行装修,未营业,经询问海鲜串门烧烤饭店负责人,该饭店于2021年11月15日已停业进行后厨改造,至今(2021年12月31日)还在改造中,未营业,不存在排放油烟情况。
不属实      1、责成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光华路街道办事处加强监管,督促该饭店在改造中根据现场情况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烟道、净化器的规范设置,三方验收后使用。
     2、在开业前同时加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纳入市在线监控平台,做到排放数据实时监管。
    3、监管中队重点对该餐饮店加大巡查力度和监管频次,确保排放达标不扰民。
办结
6D410500000000202112300010(*)龙安区马投涧镇南大岷村村南头有一养猪场,粪便污水排放到肖金河,周围都是居民,气味和水严重污染。安阳市龙安区水,大气    经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安阳市龙安区畜牧服务中心、马投涧镇政府工作人员结合南大岷村两委干部对现场核查,此问题属实。该养殖户为南大岷村民李某某,2016年所建养殖场,一座养殖大棚,建筑面积约200平方米,建污水池32立方米,在院内养殖生猪50头。属实     安阳市龙安区畜牧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21年12月31日对李某某养猪场下达了《龙安区畜禽养殖督导单》:1、李某某养猪场现存栏50头,向肖金河内排放污水,正处于关闭搬迁中,限该养殖户于2022年1月6日前关闭搬迁到位;2对李某某养猪场所有排污口已用水泥全部进行了封堵。办结
7D410500000000202112300011安阳县中东孟村南侧(中东孟棚户区改造工程),晚上打混凝土(白天偷施工),之前多次投诉,因该项目与安阳县环保局关系较好,均未得到处理,(昨天晚上12.29晚)该项目仍继续施工。安阳市安阳县其他污染   经安阳县住建局现场核实, 安阳县中东孟村南侧(中东孟棚户区改造工程)存在爬架拆除作业、物料整理和部分楼层进行室内水电穿引线施工作业情况。12.29日晚该项目1#,2#部分楼层存在室内水电穿引线作业情况,不属于橙色管控禁止施工内容;不存在混凝土浇筑作业情况。通过翻阅环保信访举报台账和环保有奖举报台账,均未发现中东孟村南侧(中东孟棚户区改造工程)信访举报投诉件。部分属实办结
8D410500000000202112310001(*)龙安区善应镇西善应村九里沟和吴家沟两地占用基本农田,非法开采严重,破坏省级公益林,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破坏面积非常大,以上两地均有庆合建材有限公司开采。多次举报,未有结果。安阳市龙安区生态      经龙安区自然资源局、龙安区矿产资源工作服务中心、龙安区林业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此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善应镇西善应村九里沟和吴家沟两地占用基本农田”的问题。此问题属实。2018年1月,安阳市庆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西善应村西北土地搞非农业建设。2018年12月30日,龙安区国土局对安阳市庆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进行立案查处。2、关于“善应镇西善应村九里沟和吴家沟两地非法开采严重”问题。此问题不属实。2021年12月30日下午,在龙安区人民政府李强副区长的带领下,龙安区矿产资源工作服务中心的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勘察,未发现现场有非法开采的痕迹,该企业处于停工状态。3、关于“破坏省级公益林”问题。此问题属实。2021年11月,因该地块属于国家森林督察范围,林业局对该地块进行了立案调查,经第三方鉴定,非法占用面积2871㎡全部是省级公益林。部分属实      经现场确认,1、2018年12月30日,龙安区国土局对安阳市庆合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进行立案查处。截止目前罚款已缴纳到位,占用基本农田的厂棚已拆除。2、经龙安区矿产资源工作服务中心的执法人员现场确认,未发现现场有非法开采的痕迹,该企业处于停工状态。2018年9月20日对该违法开采行为立案调查,2020年11月20日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2020)豫0506刑初9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依法追究了其刑事责任。目前该处破坏矿山生态修复方案已编制完成,正在积极开展生态修复招投标工作,待环保管控结束后,立即开展该处非法采矿矿山生态修复工作。3、2021年11月,因该地块属于国家森林督察范围,林业局对该地块进行了立案调查,2021年12月10日缴罚款57420元。办结
9D410500000000202112310002安阳县辛村镇西伏恩村每天晚上有焚烧垃圾的呛人味道,信访人自诉,周边无企业,都是居民个人家里焚烧垃圾用于取暖。安阳市安阳县大气      经安阳县辛村镇政府现场排查,发现西伏恩村第五组村民杨某某用生物质及生活垃圾烧火炕取暖时产生呛人味道。属实      在确保西伏恩村村民杨某某可以采用环保方式温暖过冬的情况下,辛村镇立即对杨某某家的火炕进料口、出气口进行封堵,并清理没收现场剩余准备用于焚烧的物料。办结    对西伏恩村第四网格员孟某进行谈话提醒,要求西伏恩村党支部书记陈某某作深刻检查并全镇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