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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安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中共安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向市委报送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的通知》(安办函﹝2020﹞12号)和安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紧急通知》,现将安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紧密结合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污,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安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被生态环境部表彰为“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市2019年度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我市圆满完成2019年-2020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市委市政府致贺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一是加强制度保障。制定《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保障全市医废安全处置、水质监测、辐射监管、环境执法等重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强化医疗废物监管。严格实施医疗废物规范收集、贮存、转运、处置,实施执法人员包厂、驻厂,杜绝疫情二次传播。三是确保水环境安全。全力做好疫情期间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医疗污水收集处置和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环境监管工作,保障全市水环境安全。四是简化疫情防控相关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对疫情防控相关建设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告知承诺制或豁免审批程序。疫情期间,全市通过绿色通道审批的疫情防控项目共13个,有效保障了疫情防控。简化疫情防控相关建设项目和省市重点项目环评审批程序,创新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改进服务方式,将报告书和报告表的审批时间分别压缩到20个和10个工作日,部分正面清单项目的告知承诺制审批时间进一步缩减为15个(报告书)、8个工作日(报告表)。二是积极落实正面清单,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有关“正面清单”和“放管服”改革的要求。截止目前,我市共告知承诺审批项目128个,予以豁免管理建设项目154个,有效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三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审批服务。全面实行网上受理环评审批、快递邮寄批文等便民措施,提高重点项目环评审批效率,为服务企业和经济运行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四是组织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2020年以来全市共开展11次,累计帮助企业化解各类社会矛盾577个,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

(三)深化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印发《关于成立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开展环保信用评价。转发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关于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对2018年第一批322家参评单位开展动态调整工作,对2020年第二批381家参评单位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目前已完成初评阶段工作。三是共享信用信息。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安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根据法律规定、机构改革职责变化,及时对我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公开权责清单。在我局网站公开权责清单。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二是参加全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培训,对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有关规定进行学习。三是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先后开展了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及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严格执行依法决策制度

一是在我局网站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行转载,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三是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并聘请法律顾问参与我局法律事务。今年以来,法律顾问审查合同38件次,参与法律咨询等事务十余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综合性法律服务保障作用。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执法建设

一是印发《关于推进2020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通知》,安排部署年度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二是指导滑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法律风险防控工作,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三是持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7月对企业VOCS治理进行技术指导和现场服务,10月,对照超低排放要求,对全市10家钢铁企业进行现场帮扶,帮助企业提升环境治理能力,预防和减少违法风险。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印发《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行政执法流程图》,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489名换发执法证件人员进行培训考试。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转发落实省生态环境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修订)》。三是深化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改革。我市印发了《安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和《关于明确县(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知识竞赛,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

六、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印发《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行政执法流程图》,规范执法工作流程。二是制定《关于内部监督的规定》《安阳市生态环境局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强化内部监督。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2020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截止2020年11月23日,我局共接到群众反映各类环境污染举报、投诉事项2073件。积极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切。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印发《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公开事项、公开内容、责任单位。二是在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规划财务、审批、执法、监测、污染防治、环境质量等信息。三是在我局网站及时转载和发布政策解读,加强政策宣传,回应社会关注。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答辩举证工作。按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1起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答辩举证。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2020年,我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起。二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2020年“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工作方案》,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宣传教育。

九、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印发《关于2020年度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2020年党组中心组先后学习了《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二是制定《关于做好2019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制定了《2020年普法计划》《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有关问题法制培训、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暨安阳市第二批环保信用评价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培训、2020年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培训、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培训。

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是健全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制。印发《关于调整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并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二是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会三次听取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报送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七五普法验收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材料等,并将有关工作情况录入河南省依法行政网络督导平台。四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我局内设法规科,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

十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人员、机构尚未完全到位,部分行政执法职责和执法工作还不明确,不能满足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二是基层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由于长期从事繁重的环境执法监管任务,系统的环境监管执法培训不足,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能力不强、依法行政水平不高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我局将采取进一步推进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强化法制学习培训等措施,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十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强化法治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坚决打赢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改善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