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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6批2件)

时间:2022-02-25 来源:

      边督边改监督电话:2130811                              (第6      2022224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

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

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410500000000202201030001

信访人之前举报龙安区马投涧镇南大岷村村南头有一养猪场,粪便污水排放到肖金河,气味和水严重污染问题。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养殖场目前已整改,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现信访人要求该养殖场整体搬迁或取缔。

龙安区

大气,水

    经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安阳市龙安区畜牧服务中心、马投涧镇政府工作人员结合南大岷村两委干部对现场核查,此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该养殖户为南大岷村民李永光,在第2批D410500000000202112300010号交办件后,已经拆除了原猪场的养猪设施,拆除化粪池并用土填埋,原猪圈至化粪池的排污口用水泥进行了封堵,已取缔到位。

办结

2

X410500000000202201030001

汤阴县人民路和兴隆路交叉口南约500米路西,永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批复不符,污水未处理就排放,生产气味难闻,安评也不过和生产未经许可的假药。因其有地方保护伞,经多次举报仍一直在生产,希望督导组异地检查该企业,还老百姓青山绿水。

汤阴县

大气,水

1、2021年10月,该公司拆除原有设备进行改建,未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对该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该公司建设有1套日设计处理能力60吨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流程为生产废水进入集水池,经中和罐、竖流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絮凝沉淀、二沉池后排入城市管网,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2022年1月4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经查阅该公司2021年度自行监测报告显示,废气未超标。

2、经汤阴县应急管理局现场调查,该公司内部设施进行了改建,与原安全设施设计不符,缺少内部设施改建的相关安全生产手续。

3、经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公司的产品为合成色素亮蓝和日落黄,主要用于添加动物饲料使用,不存在生产未经许可假药的情况。

4、经查,2021年12月20日、12月23日,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共接到12345和12369举报件3次,经现场核查,未发现该公司有废水直排及气味问题。按照《汤阴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实施2021—2022年秋冬季减排调控措施的通知》,该公司属于食品制造行业,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允许生产。不存在有地方保护伞现象。

部分

属实

1、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汤阴分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问题进行立案,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停止建设。待取得环评批复后,按照要求进行建设。

2、汤阴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缺少内部设施改建的相关安全生产手续”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正在依据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逐步推进。同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待改建的相关安全生产手续履行完毕后再进行生产。

办结

注:1.*的问题是督察组重点关注的问题;

2.污染类型包括水、大气、土壤、生态、重金属、垃圾、噪声、油烟、扬尘、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