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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7日拟作出《河南省顺成集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石灰窑烟气CO2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257拟作《河南省顺成集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石灰窑烟气CO2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河南省顺成集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石灰窑烟气CO2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57日-2022512日。

电话:0372-5389211       传真:0372-5389211

通讯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明大道东段(455000)市民之家B20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河南省顺成集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石灰窑烟气CO2回收利用项目

安阳市新型化工产业园铜冶片区

河南省顺成集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科悦环境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河南省顺成集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安阳市新型化工产业园,该项目位于河南省顺成集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占地面积6961.74m2。主要建设内容为采用国内先进的胺法吸收工艺,对安钢冶金炉料公司已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石灰窑烟道气,进一步脱硫脱硝除尘,并回收净化其所含的CO2,建成后设计产能可达年产二氧化碳16万吨,属于扩建项目,供水、供电、供汽等公辅设施依托现有工程。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属于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殷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对该项目备案,项目编号项目代码:2101-410505-04-05-905595。

施工期:

(1)大气环境: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安阳市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文件有关施工期扬尘控制要求,采取防治措施。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道路硬化、拆除工地湿法作业压尘、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安装扬尘监控系统、电子公示牌安装 “八个百分之百”,禁止施工工地现场搅拌混凝土、现场配置砂浆。通过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防尘、降尘措施。

(2)水环境:施工区车辆出口处设置施工车辆清洗设施1座和一个的沉淀池,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作为洗车水或道路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顺城公司现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施工阶段桩基等环节产生的泥浆废水,设置1座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抑尘。

(3)声环境:施工作业中应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使用,对施工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尤其是在夜间禁止使用打桩机作业,以免对周边敏感点产生较大影响。同时还应加强各种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同时对不同施工阶段,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尽量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废包括土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生活垃圾。对于建筑垃圾,施工现场设置临时堆放场地,将固废分类收集后及时清理(防尘网覆盖),定期外运综合利用或运至附近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严禁随意丢弃。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营运期:

(1)废气:该项目采用已达标排放的工业炉窑尾气作为原料,经降温除尘塔、预处理塔去除颗粒物、SO2NOx后,进入吸收塔吸收二氧化碳,颗粒物、SO2NOx均能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要求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相关要求。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产生装置区无组织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VOCs等,该项目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采取了相应的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2)废水:项目预处理塔排水和生活污水依托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降温除尘塔排水和压缩机排水可直接回用于现有工程备煤系统抑尘及装置区洒水抑尘;电渗析废液送化产机械化澄清槽,随澄清液进入蒸氨塔蒸发处理不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盐分等随废焦油渣一同作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复合胺桶、废醋酸钠包装袋及生活垃圾等,除生活垃圾外均为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醋酸钠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复合胺桶在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由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4)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预处理工序风机、泵类、二氧化碳压缩机等,其噪声源强在70~100 dB(A)之间,通过采取源强控制、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经《报告书》预测,厂界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5)地下水:根据厂区通过各种途径可能进入地下水环境的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及其他各类污染物的性质、产生和排放量,参考《石油化工防渗工程技术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有关要求,将厂区划分为非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

(6)环境风险:项目主要涉及的危险物质为胺液、醋酸钠等。项目设置了ESD紧急停车、隔断系统,从源头上减少泄露事故的泄露量,同时装置区设置有毒有害物质的泄露探测、报警装置,对泄露事故及时发现并迅速控制,另外还设有喷淋、喷雾装置以阻断或减少泄露物质的扩散等措施。《报告书》提出了划定重点防渗区、依托现有工程事故水池、制定相关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通过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建设单位按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并在报批前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