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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10-14 来源: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

19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宋建银代表:

您好!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所提出农村污水治理问题客观存在,所提建议对促进农村污水治理具有很大推动作用。现就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统筹规划,梯次推进。

一是统筹推进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印发《安阳市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20〕94号)、《安阳市2021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21〕56号)、《安阳市2022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攻坚办〔2022〕34号),每年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目标任务、重点治理区域、治理模式及技术、组织领导等进行安排部署。二是按照规划方案推进农村生活污治理。依据《河南省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纲要(试行)》(豫环文〔2019〕175号)及《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DB41/1820-2019),各县(市、区)均编制了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正在持续推进实施。三是以点带面、梯次推进。依据《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豫环文〔2022〕68号),突出推进城郊融合类、乡镇政府驻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黄河流域沿线等重点区域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目前我市正在重点推进乡镇政府驻地、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力争在2023年底前实现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2025年底前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村庄生活污水全部得到有效治理或管控。四是因地制宜,切合实际。依据《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豫农领发〔2022〕2号),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充分考虑当地规划定位、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选择资源化利用、纳管、集中、分散等治理模式,采用符合当地实际低成本易维护的治理技术,严禁盲目照搬城市模式,或超越发展阶段“贪大求洋”,审慎建设有动力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鼓励各地采用污水源头减量、就近分类处置、资源化利用的治理路径,结合农村生产生活需要,就地就近就农资源化利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建村〔202147号)也明确要求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乡村宜采用小型化、生态化、分散化的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合理确定排放标准,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根据村庄规模和聚集程度等,因地制宜选择生活污水处理方式。我市经济基础薄弱,当地财力有限,而农村地区地广人稀,全面通过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缺乏巨额资金支持,而设施建成后还需要大量的资金支出维护设施正常运行,因此,考虑到现阶段经济条件,我市“十四五”期间除敏感区域或足以支撑建设及运行维护资金的个别地区外,其他地区暂不鼓励通过建设“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的方式治理村庄生活污水,宜采取纳管、资源化利用模式推进治理,重点推进已建成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使已投入的资金切实发挥环境效益2022年印发了《安阳市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安环委办〔2022〕6号),在全面排查基础上,分类分年度实施整治提升,2025年,全市设施运行率达到90%以上。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指导县区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2年3月9日,在全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培训会上,针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我局邀请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专家进行了授课培训,省、市生态环境部门多次在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上进行业务培训,宣讲国家有关政策要求,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安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标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标准》(安农领〔2022〕2号),指导县区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部门在推进工作过程中科学选择治理模式。

(二)多措并举,加大农村污水治理的投入

目前,我市各级财政资金极为紧张,各县(市、区)主要依靠上级专项资金、专项债、贷款等资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减少财政压力,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帮扶指导各县(市、区)切实用好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各类融资政策以及河南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水务平台优势,破解地方财力不足,加快推进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内黄县率先创新融资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申报国家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已于2022年4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开发银行批准实施,其中涉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11.45亿元。同时积极协助有需要的县(市、区)谋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争取更多上级资金支持,2021年争取1540万省级资金用于滑县白道口镇8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协助滑县、林州市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成功纳入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储备库;2022年,帮扶指导龙安区、汤阴县、安阳县、文峰区、滑县等县区积极申报中央水污染防治、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灾后重建及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目前,河南省已下达我市省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2041万元(其中汤阴县95万元、滑县1852万元、林州市47万元、内黄县47万元),汤阴县灾后重建省级资金3921万元,其他项目也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待国家审查入库。

(三)建章立制,加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明确设施运行维护主管部门,落实运行维护管理经费,建立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乡镇、村级组织、农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2022年,依据《河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豫环文〔2022〕68号)及《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豫农领发〔2022〕2号)文件精神,我局将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机制内容纳入《安阳市2022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安环委办〔2022〕34号)进行推进,确保已建设施长效运行。

二、重点工作进展

全市建成区外2818个行政村,目前已完成治理的行政村899个(其中,采取纳管处理的行政村188个,采取污水处理设施集中或分散处理的行政村113个、采取资源化利用类598个),治理率31.9%。全市89个乡镇,已完成乡镇政府驻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的乡镇38个,剩余51个未建设施的乡镇中已有25个乡镇政府驻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开工建设全市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安阳段)保护区村庄79个,已完成治理的村庄共计25个。全市69个需要整治提升的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完成27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快推进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二是积极协调,推进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保护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谋划,积极争取各类专项资金开展治理。三是跟踪各级专项资金项目进展,确保专项资金投入见实效。四是紧密结合全市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宣传,提高村民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从源头做好生活污水管控措施,减少污水乱排现象。五是持续开展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治提升,2025年,全市设施运行率达到90%以上。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及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市生态环境局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为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助力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22年8月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