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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9项)验收销号公示

    2021-2022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9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群众反映问题未完全解决。2019 年省委“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期间,群众举报内黄县梁庄镇小梁庄村村北坑塘污水臭气熏天,影响居民生活。安阳市上报的整改方案中,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时限定为 2035年,整改过程中也只采取临时措施对污水进行清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此次督察发现,现场环境依然脏乱差,村北坑塘中仍有大量污水,监测数据显示为黑臭水体。

二、整改目标

完成黑臭水体治理,改善人居环境。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7月起,每月对小梁庄村村北坑塘周边垃圾进行清理整治。

2.控源截污,加快梁庄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将排入坑塘的污水引入梁庄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消除黑臭现象。

四、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内黄县梁庄镇人民政府每月对坑塘周边垃圾进行清理整治。按照梁庄镇政府改善人居环境整治计划,梁庄镇段村村委会计划将小梁庄村(段村村委会所属自然村)坑塘改造为果园、停车场,目前坑塘已填平。

2.新建的梁庄镇镇区污水处理站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竣工验收,原排入坑塘的污水为梁庄镇镇区生活污水,现已截流至梁庄镇镇区污水站进行集中处理,处理达标后的尾水排放至沟渠,经监测,梁庄镇镇区污水站出水水质能够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从根本上解决了镇区生活污水直排形成黑臭水体的问题。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9日,共10个工作日)向验收组反映。

联 系 人:郭希红

联系电话:2131129

电子邮箱:aystrb@163.com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