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复字〔2024〕3号 签发人:侯志军
办理结果:A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21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陈来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污水处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职责分工,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监督指导工作。近年来,按照河南省要求,我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目标,通过纳入城镇及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系统、自建或合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就地就近资源化利用等方式,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重点推进乡镇政府驻地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通过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乡镇政府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于2023年底实现了全市89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截至目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8.5%,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基础薄弱,区域差异性大,资金严重短缺,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的水平还不高,与农民群众的美好期盼和建设美丽安阳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下一步,参考您的建议,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完善治理体制机制。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加快推进“县级政府主导、法人主体建设运维、部门监管、村民参与”治理体系,以县域为单位,指导地方依托现有县级污水处理厂(水务公司)或者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化公司开展全域城乡生活污水治理,把专业的事情交给专业的部门(机构)负责,真正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投、建、管、运”的四个方面统一。
二、突出重点治理区域。重点推进城郊融合类、乡镇政府驻地周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保护区、黄河流域等重点区域的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以点带面,梯次推进。
三、合理选择治理模式。依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23〕24号)、《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审慎建设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通知》以及河南省六部门联合印发的《河南省乡镇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24-2025年)》(豫环文〔2024〕61号)、《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科学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意见》(豫农领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充分考虑当地规划定位、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选择资源化利用、纳管、集中、分散、生态处理等治理模式,采用符合当地实际、低成本、易维护的治理技术,审慎建设有动力的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向农村延伸以及现有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使已投入的资金切实发挥环境效益,目前已完成全市已建乡镇及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核查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县区建立健全设施运维机制,以确保现有设施长效运行。
四、多方筹措治理资金。“十四五”以来,我局积极协助县(市、区)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15653万元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帮扶指导各县(市、区)申报各类专项资金,切实用好国家及河南省各类融资政策,破解地方财力不足。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市生态环境局将在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为改善我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助力乡村振兴贡献自己的力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环境整治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帮助我们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此件已在网站公开)
2024年4月24日
联系单位: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13949509071
联系电话:张国印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科。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