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复字〔2024〕8号 签发人:侯志军
办理结果:A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03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何占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点工业企业超低排放协商减排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3年初,为了确保完成空气质量“退五争十”目标任务,在疫情反复、经济下行等复杂形势下,针对我市排放总量大、结构性污染重的突出问题,在企业不停产、不限产、不加严管控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减少污染排放,实现环保与经济的融合共赢。我局聘请清华大学“一市一策”跟踪研究专家团队指导,筛选占全市排放总量90%以上的19家企业进行试点,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提出了严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排放限值,逐个企业协商沟通,开展监督帮扶,指导企业优化提升环保设施减排效率,实现了秋冬季日均减排4.74吨、减排比例20.3%的明显效果。对于达到排放限值的企业,除执行国家、省区域联防联控指令外,我市没有加严管控。
一、方案制定过程
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拼经济”十大攻坚战决策部署,为确保完成生态环境治理攻坚战目标任务,实现常态化有效减排,我们组织环保系统业务骨干,会同清华大学专家团队,认真总结19家试点企业协商减排的绩效、不足,进一步对全市钢铁、焦化、玻璃、垃圾发电等10个行业进行深入调研,学习借鉴邯郸、邢台、唐山、太原等地经验,会同市工信局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安阳市2023年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协商减排实施方案》,三次征求各行业有关企业意见并修改完善,与企业和相关部门形成共识。
二、协商减排的范围
主要包括钢铁、焦化、水泥、玻璃、陶瓷、砖瓦窑、有色金属冶炼、炭素、耐火材料、垃圾发电等10个重点行业,共涉及134家企业(其中自行停产企业36家,暂不实施协商减排)。
三、排放限值及措施要求
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根据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工艺特点、装备水平、污染特征等具体情况,重点针对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因子,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一企一策”实施协商减排。一是区分不同排放口明确排放限值。比如:对排放量最大的钢铁企业,按照烧结机头、球团竖炉、高炉热风炉、轧钢加热炉、燃气发电锅炉等,分别明确了颗粒物、SO2、NOx、CO的排放限值;对焦化、水泥、玻璃、陶瓷、碳素、砖瓦、有色金属、垃圾发电等行业也是分类明确排放限值。二是科学制定目标,减轻企业负担。除部分钢铁行业自备电厂、玻璃企业现有治理设施需升级改造外,大多数企业主要通过优化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就能达到排放限值要求,通过科学制定排放限值,引导企业加强环保精细化管理。三是推动提升工业物料清洁运输水平。参照国家、省关于重点行业超低排放实施意见,以及环保绩效评级标准,鼓励引导企业创建A级、B级企业,提高铁路、电动货车等清洁运输比例,减少柴油货车污染排放。
四、激励政策
对于通过核查验收、符合超低排放限值、各项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的企业,给予多种政策激励。一是依法减免环境保护税。二是支持企业申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三是给予生态补偿资金奖补。四是优先提升环保绩效等级。五是实施绿色调度,重污染天气执行差异化政策。
2023年8月,市环委办印发了《关于印发安阳市重点工业企业超低排放协商减排奖补办法(暂行)的通知》,2023年9月对我市87家企业进行了资金奖励,合计共267万元。
五、补充说明
针对您在我局征求意见时提出的三个建议,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条建议:“根据协商减排的原则;一是协商性,二是非强制性,三是鼓励性,所以建议环保部门不再实时通报企业超协商减排情况,在法律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现场检查频次,营造良好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
对参与协商减排企业未达到协商标准进行定期通报,是此项工作的组成部分,此类通报旨在提醒各相关分局和企业加强管理,查找原因。对于此类通报中涉及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未采取进一步措施,因此不存在强制性;关于减少现场检查频次的问题,目前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部门均采取“双随机”执法方式开展日常执法活动,其他部门如监测、监控、大气、移动源、固化、水污染防治等部门也都采取了尽量少打扰或不打扰企业正常生产的检查方式,我们正在探索不进入厂区,利用无人机或高清视频摄像头等远程监管的新模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的打扰。
第二条建议:进一步优化管控措施,科学精准。实施绿色调度,对于重点企业在实施超低排放发前提下,给予重污染天气执行差异化政策。
近年来,为了更科学有效地应对重污染天气,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了“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绩效分级”工作,全市工业企业积极响应踊跃创建AB级企业。按照企业绩效分级水平,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将采取有区别的管控措施,充分体现了差异化管控。
第三条建议:加大环保治理扶持力度。对于积极实施环保升级改造后,各项排放标准远远优于同行业先进水平的企业给予重点政策支持。
近年来,我局积极推进对企业的帮扶指导,研究具体政策支持的方式和途径。目前,我们已建成了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和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资金项目管理系统两个平台,每年我局都会大力宣传上级资金支持相关政策,鼓励、指导企业按照要求申报上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今年截至4月30日,我市共申报中央资金项目14个,总投资1.7亿元,拟申请中央大气资金7696万元。这些项目资金有力地支持了我市工业企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对工业大气污染减排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环保治理的道路任重而道远,虽然我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特别是科学治污、分级管控方面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但也存在管控措施不够精准,环境空气质量指标靠后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的建议,进一步精准实施差别化管控,持续提升科学治污、精准治污能力,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此件已在网站公开)
2024年6月2日
联系单位: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15003724891
联 系 人:李军明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议案提案科。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6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