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复字〔2024〕9号 签发人:侯志军
办理结果:A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18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乔美玲等代表:
非常感谢你们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创新环境污染责任险模式,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的议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关规定
为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国家、省先后出台了相关规定,为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奠定了基础。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一)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二条“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九十九条“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4.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款“鼓励大气重污染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二)相关文件规定
2018年7月,省环保厅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18〕217号),将企业自愿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列为环境信用激励信息,作为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的加分项目。
此外,生态环境部分别于2017年制定了《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1年制定了《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但至今均未出台。
综上所述,环境污染责任险目前属于企业自愿投保的险种,尚未纳入法定强制责任保险范围。
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为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我局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试点期间工作开展情况
2013年1月,环保部、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3〕10号)后,中国人保财险安阳分公司就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与我局进行了联系,双方就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进行了沟通。2014年11月,省环保厅、中国保监会河南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环文〔2014〕234号),2015年10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环文〔2015〕241号),对开展试点工作进行了安排,并组织确定了10余家企业试点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
(二)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期间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7月,省环保厅、中国保监会河南监管局印发《关于印发<河南省企业事业单位环保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豫环文〔2018〕217号),将企业自愿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列为环境信用激励信息,作为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的加分项目。2020年,我局开展第二批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工作培训时,邀请中国人保财险安阳分公司工作人员对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进行了介绍。经统计,30余家企业先后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
(三)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关于创新环境污染责任险模式,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的议案”的建议后,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为进一步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2024年5月,我局印发了《关于鼓励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的通知》,一是加强对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相关规定的宣传,鼓励企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二是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引导、帮助企业向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办理环境污染责任险。三是保障投保环境污染责任险的企业的环保信用评价加分项目落实。
2024年5月30日,我局将“关于创新环境污染责任险模式,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的议案”的建议办理情况当面向各位代表进行了汇报。结合各位代表提出的意见,我局一是对全市涉重金属的企业名单进行了收集汇总。二是印发了《关于召开涉重金属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工作座谈会的通知》。三是2024年6月6日,我局组织安阳县、林州、内黄、龙安、殷都、文峰生态环境分局和全市17家涉重金属企业,并邀请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河南分公司及安阳支公司业务人员召开了涉重金属企业环境污染责任险工作座谈会。我局对环境污染责任险和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讲解和宣传,中国平安财产保险业务人员对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具体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企业关注的环境污染责任险的费用、期限、办理程序等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对进一步推进涉重金属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险工作取得了积极效果。
综上所述,虽然我局近年来为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开展了相关工作,但受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法律规定缺乏、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不尽完善、企业经营效益不佳和投保意愿不强等因素的影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效果还不够明显。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省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规定和工作安排,持续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引导和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管理,不断推进我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开展。
2024年6月8日
联系单位: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13837281582
联 系 人:张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