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发人:关永贞
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2024年8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收到反映“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部分职工人事档案造假,存在14岁参加工作;人事档案管理混乱,存在请客就能增加工龄”的问题。我局于2024年8月27日受理。
经调查,反映问题不属实。
问题一:档案造假,14岁、15岁就参加工作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不满16周岁参加工作的有2人,这2名同志均是在八十年代历史背景下招工并以学徒工到岗工作,不存在档案造假情形。垂改上划前,郊区劳动人事局对2名同志参加工作的事实予以了认定,垂改上划时,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市生态环境局审核的基础上,市人社局按实际参加工作时间进行了审核认定。
问题二:有的人给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管人事的领导关系好,请客送钱就可以造假新的和旧的档案资料增加工龄,关系不好的进行打击报复,扣工龄和工资,有扣10多年工龄的,有扣5、6年工龄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增加工龄2人,原因是原认定的参加工作时间不准确,垂改上划“四审定”时,依据《定级审批表》和《安阳市郊区招收集体所有制劳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经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区人社局、龙安分局共同研讨,综合分析研判,对2名同志的参加工作时间重新进行了认定,不存在给分局领导请客送钱对档案弄虚作假现象。扣减3年以上工龄的有9人,其中,扣除10年以上工龄的有1人,原因是由于人事档案原始材料不齐全或缺失,且缺少能够证明参加工作的相关佐证材料,如缺少进入单位手续、考核表、工资表、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等情况,根据国家政策以及关于参加工作时间认定的相关规定,在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初审、市生态环境局复审的基础上,市人社部门对9名同志的参加工作时间进行了重新认定,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工龄进行了扣减,不存在打击报复的情况。
问题三: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管人事的领导被大家称为第二人事部门,权力非常大;人事上的事情从不公开的问题。
经调查,该问题不属实。垂改上划“四审定”期间,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对每个干部职工全部一视同仁,凡涉及到扣减工龄的人员逐一告知本人,并让其提供佐证相关材料,档案材料均经市级人社部门核对确认,并经本人在《基本情况审定表》上签字同意后,对其参加工作时间及工龄进行审定。在人事工作中,龙安分局能够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透明,不存在不公开现象。
下一步工作,我局将以规范人事管理、强化队伍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细化人事档案管理措施,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人事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严肃组织工作纪律,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确保人事工作管理规范、公开公正。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以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安阳市信访复查复核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