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安阳市2024年绩效分级第一批
评定C级企业的公示
为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的通知》(环办便函〔2021〕341号)、《河南省重污染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和《关于做好2024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应急减排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4〕46号),结合我市实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开展了部定和省定重点行业绩效分级评定工作,经企业自评、县局审核、现场核验、专家会审,确定了15家C级企业。公示期限: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届满。
社会各界可对公示企业进行监督,如发现推荐企业或评定等级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市生态环境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监督电话:0372-2131012
监督邮箱:aysdqk@163.com
附件:安阳市2024年绩效分级第一批公示C级企业名单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