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执法方式 服务经济发展
一、工作背景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安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大力拓展非现场监管的手段及应用,将其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方式。建立非现场监管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减少对企业经营活动干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主要做法
(一)建立完善非现场监管机制
建立非现场监管程序规范,明确工作流程,落实执法责任,以自动监控为非现场监管的主要手段,推行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积极利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手段,减少现场检查频次,使非现场监管机制有章可循。
(二)坚持依法监管与热情服务并重
为了强化自主守法意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机制,减少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双赢,对企业实施分类指导,精准帮扶。送法送标准进企业,主动提供环保技术指导,强化跟踪服务。印制《河南省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手册向企业发放,帮助企业开展自查,自己发现问题,自己整改问题,共向有关企业发放《河南省企业环境规范化管理指南》3800余份,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今年7月份以来,各县(市)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帮扶检查350家次,发现环境问题110个,现场告知企业存在轻微环境问题并要求立行立改的84起。
(三)坚持审慎包容、宽严相济的执法理念
全面落实《河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修订)》,综合考虑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将首违不罚、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措施贯穿行政执法全过程,避免"一刀切"执法。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加强行政提示、行政指导,原则上不予行政处罚,今年在开展对涉VOCs企业专项执法活动中,执法人员坚持慎处罚的基调和“无过错无危害不处罚”原则,向企业强调加强VOCs治理是控制臭氧污染的有效途径,也是帮扶企业实现节约资源、提高效益、减少安全隐患的有力手段,指导、帮助涉VOCs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为企业营造了宽松包容的发展环境。
三、工作成效
(一)企业自主守法意识不断增强
严格执法、热情服务,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通过精准帮扶企业生态环保问题整改,企业自主守法意识不断增强,主动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全市创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中,A级55家(23家A级、32家地方A级),B级200家(120家B级、80家地方B),10家绩效引领性企业,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二)执法效能不断提升
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进环境执法手段的科学化、信息化和现代化,实现精准执法,自2019年以来,安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次获得全国大练兵先进集体,2次获得河南省大练兵先进集体,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水平全面提升。
(三)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
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居住环境越来越美,2023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省定目标,同比下降3.8%;全市8个国、省控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水质综合达标率100%,位居全省第1,再创安阳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最好水平。2024年,截至目前,优良天201天,同比增加7天,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7.1%,省内正排第1,PM2.5同比下降10.3%,省内正排第1,综合得分1.0分,省内正排第1。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