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复字〔2025〕2号 签发人:侯志军
办理结果:A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20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肖丽荣代表: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您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实施差异化精准管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等应急措施”。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是落实应急预案,采取差别化应急减排措施的基础。
为防止环保管控“一刀切”,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我市实施差别化管控,对绩效分级A级、绩效引领性企业不停产、不限产,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对满足环保要求承担着居民供电供暖、城市运转、食品加工、重点外贸、重点军工等保障类企业,准许从事特定保障任务的生产经营,实施“以量定产”;对绩效分级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绩效引领性企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减排措施进行管控;对污染物排放量低的小微涉气企业仅采取运输减排;从而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为减少环保管控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影响,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帮助企业创A晋B,2019年至今,全市已创建315家A级、B级和绩效引领企业,实现了经济与环保的双赢。今年以来,为推动更多的企业创建A级、B级,印发了《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深入开展2025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创A晋B的通知》,通过采取“连帮带评”、“专项帮扶”、“现场讲学”等不同形式,邀请国家、省行业专家,对绩效分级政策、行业标准、实践案例、治理途径等情况进行解读和现场帮扶,帮助企业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弱项,建立150余家A级、B级和绩效引领性企业培育清单,力争到2025年新增A级、B级企业和绩效引领性企业100家,更大程度释放企业产能。
二、帮助企业绿色转型
聘请环科院专家对全市重点企业开展“一企一策”帮扶,指导企业开展提标治理。同时,为减轻企业负担,对符合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的项目,指导企业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扶持,切实达到提高企业环境治理水平和环境管理能力的目的,助力企业绿色转型。
三、强化公众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一是督促企业对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制定“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公示牌”,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对应红色、橙色、黄色应急响应减排措施,便于监管部门检查及公众监督。二是实施大气污染有奖举报,鼓励群众通过12345、市长信箱等方法举报企业违法行为,环保部门及时核实、查处,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大气污染问题。三是通过“安阳环境”公众号对生态环境领域典型案例公开曝光,接受群众监督。
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目的是统一的,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两者的内容也是统一的,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辅相成,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当前,我市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环保治理道路依然任重而道远。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所提建议,加强分析研判,进一步落实好差异化管控要求,不断提升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能力,实现环保与经济融合发展。
(此件已在网站公开)
2025年5月9日
联系单位: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13598128588
联 系 人:张 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