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环辐表〔2026〕4号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西储安东新能源(安阳县)有限公司神州西储安阳县200MW/400MWh储能电站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西储安东新能源(安阳县)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2MAEBB1GE17)报送的由河南安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神州西储安阳县200MW/400MWh储能电站22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和总体要求
升压站工程:新建220kV升压站一座,主变规模最终2×240MVA,本期建设1×240MVA,220kV升压站出线间隔1个。
线路工程:新建架空输电线路全长2.3km,其中单回线路1.49km,双回塔单侧挂线线路0.81km,共建杆塔18基。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主要污染因子能够达到相应标准要求。因此,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须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项目建设中应认真按照《报告表》和本批复的要求,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落实。
(二)严格落实防治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等环保措施,确保线路两侧和升压站周边区域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
(三)升压站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升压站周围各功能区噪声、线路两侧噪声,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四)线路与公路、铁路、电力线等交叉跨越时应按规范要求留有足够的净空距离;线路应尽量远离城镇规划区、居民区、学校、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线路经过林地时,应采取较小塔型、高塔跨越及加大铁塔档距等措施,选择影响较小区域通过,以减少占地和林木砍伐,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景观。
(五)升压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升压站产生废铅蓄电池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升压站设置1座100m3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应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本项目评价敏感目标为升压站西侧10m处河南中安精工有限公司车间,线路南侧20m处河南中安精工有限公司,线路南侧35m处安阳县供电公司瓦店园区开闭所工区建设项目,线路南20m处安阳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严格执行环评措施,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七)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施工扰民。
三、建设及运营单位应建立环保管理和监测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制定详细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指挥领导机构,以便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发生事故时可及时得到妥善处理。
四、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按照设计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电磁辐射环境和声环境满足国家标准。
五、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工程中分期建设的项目,可分期进行验收。
六、我局已委托安阳县分局负责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管工作。
七、本批复有效期五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本批复生效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6年4月16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2-5389211
传真:0372-5389211
通讯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明大道东段(455000)市民之家B2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