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6日拟作出《林州市银山精密铸钢厂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林州市银山精密铸钢厂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4月16日-2026年4月22日。
电话:0372-5389211传真:0372-5389211通讯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明大道东段(455000)市民之家B205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林州市银山精密铸钢厂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扩建项目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姚村镇西牛村 | 林州市银山精密铸钢厂 | 河南水青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为扩建,总投资拟投资260万建设年产10000吨精密铸件扩建项目,在原有厂房的基础上进行改建工作,占地总面积222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200平米。该项目通过对原有铸造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现有工程粘土砂手动造型工序调整为粘土砂自动化造型生产线,并新增浇注生产线、覆膜砂生产线、砂处理生产线等,项目完成之后,可实现增加铸造7000吨(原有产能为3000吨,本次扩建7000吨铸造产能,扩建后全厂产能均为铸铁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熔化废气和球化废气,分别通过电路炉口和车间顶部集气设施收集后,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制芯废气、浇注废气、危废间废气分别通过集气设施收集后,经高效覆膜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卸料入仓、砂处理、混砂、抛丸采用密闭设备,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卸料入仓废气、砂处理废气、混砂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打磨废气、机加工废气、落砂废气分别由工位集气设施和车间集气设施收集,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以上废气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等限值要求,同时还应满足当地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水和生活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循环冷却水用于混砂,生活废水定期清掏,均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除尘风机等设备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严格管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严格管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建设单位按要求在报批前进行了环境信息公示,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