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8日-2026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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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林州市肿瘤医院核医学应用项目 | 河南省林州市南环路西段 | 林州市肿瘤医院 | 河南华惠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 | 林州市肿瘤医院拟在医技楼一层西侧建设核医学科,采用99mTc进行SPECT-CT显像诊断,完成相关功能用房的防护装修后投入使用。拟购1台SPECT-CT(Ⅲ类医用射线装置,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500mA),拟购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99mTc,日等效最大操作量2.22×107Bq,年最大操作量5.55×1012Bq,用于显像诊断。本项目建成后医院核医学科工作场所为乙级。项目位于河南省林州市南环路西段林州市肿瘤医院医技楼一楼西侧,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16.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0.8%。 | 本项目主要放射性污染物为99mTc使用过程中产生的γ射线,SPECT-CT开机时产生的X射线,X、γ射线会对工作人员及周围公众人员造成放射性损伤;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正常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放射性三废。 1)X、γ射线防治措施:工作场所合理布局,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管理,工作场所墙体、防护门、观察窗、地板及顶棚等设计厚度满足辐射屏蔽的要求,辐射工作场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和表面污染控制措施,配置满足需要的防护用品及检测仪器和应急及去污用品。 2)放射性三废治理措施 ①放射性废气处理:分装注射室配置1个手套箱,在手套箱上方设置1套活性炭过滤装置,手套箱使用1套独立排风管道,手套箱废气经活性炭高效过滤装置处理后与其他废气汇入一个主排风管道排放(位于楼顶),废气排放之前拟设置活性炭等高效过滤装置进行处理。 ②放射性废水处理:本项目放射性废水经收集接入衰变池,存放超过30天后排放至医院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③放射性固态:诊疗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固废经收集后,暂存30天后经监测辐射剂量率满足所处环境本底水平,β表面污染小于0.8Bq/cm2的、可对废物清洁解控并作为医疗废物处理。 3)辐射管理:医院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相关要求,成立了辐射安全管理机构,并制定了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应急预案,医院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防护要求的场所和设施,并制定了辐射工作场所及工作人员管理、监测计划,在落实相关法规标准和本报告提出的防护措施后具备应用本项目评价的核技术应用项目的综合能力。 | / |